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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国海南国际旅游岛信鸽邀请赛竞赛规程

时间:2011-05-05  来源:  作者:中国信鸽协会   发布人: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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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办单位:中国信鸽协会

  二、承办单位:海南星工场鸽业有限公司

  三、监赛单位:海南省体育总会

  四、竞赛项目、时间

  1.预赛:300公里(广东阳江),2011年11月中旬举行;

  2.决赛:470公里(广东深圳),2011年11月中下旬举行。

  五、参赛条件

  1.凡承认本规程的国内外信鸽爱好者均可参加。

  2.赛鸽入笼即佩戴由中国信鸽协会制作的"海南国际旅游岛邀请赛足环"。

  3.赛鸽一经入棚,即视为双方合同生效,双方均按照规程执行。

  4.参赛鸽必须是25-35天的健康幼鸽,佩带一枚国家或地区信鸽组织承认的2011年正式足环方可参赛(凡有疫情的地区不得参赛)。

  5.参赛鸽由海南星工场鸽业有限公司统一接种疫苗。鸽主自行接种疫苗的,交鸽时必须说明,拒收病鸽。

  6.交鸽时鸽主必须实名,并留下联系方式。名称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7.本公司工作人员一律不准以任何形式参赛。

   六、收鸽

  1.本次比赛限收赛鸽3500羽。收鸽时间:2011年5月1日至7月30日。收鸽期间公棚24小时有人接待;

  2.海口地区的鸽友在梁永福饲料店定点收鸽。外地鸽友亲自送鸽到公棚20羽以上,海南星工场鸽业有限公司报销一个人往返火车硬座票费用。

  3.外地鸽友也可将赛鸽空运至海口美兰机场,也可以通过长途汽车托运,但须提前通知海南星工场鸽业有限公司接鸽。

  4.幼鸽进棚后,配带电子环并同时密封足环(采用台湾密封塑管)。

  5.外籍鸽、港澳台地区参赛鸽须出示并交验信鸽进关许可证明文件(清晰文本复印件)

   七、参赛费用

  1.交鸽时即交纳饲养费每羽人民币100元。

  2.查棚后15日内交纳预赛参赛费300元。收费期截止后仍未交纳参赛费的赛鸽,一律取消比赛资格,不得转让。未交费的赛鸽视为鸽主自动放弃所有权,处置权归本公司所有。

  3.决赛上笼鸽交纳参赛费500元。

  4.境外鸽参赛需交纳等值外币参赛费,其报关费、检疫费、运费自理。

  5.参赛费可直接汇入海南星工场以下账户(手续费自理)汇款后请将汇款凭证注明参赛鸽主的姓名、电话、地址传真到本公棚以便留底查询。

  中国农业银行:户名:丁杨鑫 卡号:622848  01501 56433 016

  中国工商银行:户名:丁杨鑫 卡号:622202  22010 09752 439

  6.海南联系人:    梁先生:0898-69136813 冯妚忠:13005000808

  公 棚电 话:0898-65748333 65743166

  传     真:0898-65742720

  八、录取名额及奖金分配

  1、本次比赛获奖鸽奖金按照参赛费比例分配。

  2.预赛录取前100名。假定参赛羽数为3000羽,每羽300元,总奖金:900000元,奖金分配比例为:

   冠军
7% 亚军
5% 季军
3% 4-10名
10% 11-50名
40% 51-100名
35%
6.3万 4.5万 2.7万 各奖1.28万 各奖9000元 各奖6300元

  前10名由中鸽协颁发高级奖杯一座,11名至100名由中鸽协颁发获奖证书。

  3.决赛录取前300名。假定参赛羽数为2000羽,每羽500元,总奖金:1000000元,奖金分配比例为:

冠军
8% 亚军
6% 季军
4% 4-10名
11% 11-50名
25% 51-100名
16% 101-200名
20% 201-300名
10%
8万 6万 4万 各奖1.57万 各奖6250元 各奖3200元 各奖2000元 各奖1000元


    前10名由中鸽协颁发高级奖杯一座,11至300名由中鸽协颁发获奖证书。

  八、竞赛办法

  1.严格执行中国信鸽协会颁发的《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中国信鸽公棚竞赛管理暂行规定》;

  2.查棚、预赛、决赛由中国信鸽协会和海南省体育总会选调裁判执裁,同时欢迎鸽友代表监督查棚、预决赛整个过程;

  3.根据实际天气情况训放,并上网公布。如遇政府禁令,延迟训放或减少训放次数。比赛之间正常的家飞训练,如有飞失或病亡的赛鸽属自然淘汰,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4.比赛采用电子扫描计时系统按分速排列名次,室外大屏幕同步显示。当众公布成绩,若电子计时系统出现故障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本次比赛成绩由裁判组最终裁决。

  5.预赛有效报到期截止至司放当日18时。决赛参赛鸽须贴有防揭动密封不干胶软环,比赛成绩有效期为第一羽赛鸽归巢后至次日晚18时止,如报到期内获奖鸽名次未满150名,剩余名次奖金由决赛上笼鸽均分;如获奖鸽名次超过150名(含),剩余奖金由决赛获奖鸽均分。

  6.对比赛成绩有异意的,须在比赛结束后12小时内向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一经裁定即为终审裁决。

   九、赛鸽意外损失处理办法:

  1.海南星工场鸽业有限公司在收鸽期间将及时公布入笼清单,请鸽友核对,因伤病死亡等原因不能参赛的赛鸽及查棚后家飞训放时,赛鸽飞失属于自然淘汰,承办单位不做任何赔偿;

  2.若遇不可抗拒的因素(例如:禽流感、非典、政府禁令等)造成的赛事不能正常进行,海南星工场鸽业有限公司将按查棚时的鸽主存棚羽数退还已交参赛费(不含饲养费),本次赛事自动取消。

    十、信鸽拍卖、迟归鸽处理

  1.获奖鸽拍卖收入60%归鸽主,30%归海南星工场鸽业有限公司,10%为公杂费。流拍鸽需交纳50元费用取回。

  2.获奖前300名拍卖鸽,在拍卖前将赛鸽血统书交(寄)到海南星工场鸽业有限公司,以便拍卖时使用。

  3.所有奖金个人所得税自理。

  4.迟归鸽在拍卖结束20天内由鸽主领回,手续费50元。如需海南星工场鸽业有限公司代发,运输费由鸽主自己支付。逾期未领鸽海南星工场鸽业有限公司有权处理。  十一、公棚公布信息网址:

  1.保证训放不少于15次,比赛成绩海南星工场鸽业有限公司及时上网公布;

  2.网址:

     海南星工场网: www.xgcgy.com

     海霸王网:        xinggc.hpw-js.com

     中信网:            xgc.chinaxinge.com

     信鸽中国:        xgcgp.xingechina.com

     中国公棚网:    hnxgcsggp.crponline.cn  十二、奖励旅游

  1.凡个人送20羽以上者,海南星工场鸽业有限公司提供免费海南三日游名额一份,送30羽以上者提供免费海南三日游名额两份;

  2.决赛期间海南星工场鸽业有限公司专车免费接送;

  十三、海南星工场鸽业有限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承担民事责任及经济责任。

  十四、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中国信鸽协会

    

  

  二O一一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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