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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翔公棚2009年第二届春季竞赛规程

时间:2008-06-10  来源:  作者:利翔赛鸽公棚   发布人: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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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 翔 公 棚2009年第二届春季竞赛规程

监管单位:中国石油信鸽协会
        华北石油信鸽分会
承办单位:利翔赛鸽公棚

一、参赛条件:
    1、凡承认本规程的广大信鸽爱好者均可参加,赛鸽一经入棚,即视为双方合同生效,双方即按本规程执行。
    2、参赛鸽必须佩戴一枚2008年信鸽协会正式足环,参赛鸽必须为25-40日龄的健康鸽,凡所在地有疫情均不接收。
    3、本公棚统一为赛鸽注射疫苗,已注射的须注明。

二、参赛费、交鸽时间、地点及付款方式:
    1、每羽参赛费600元人民币,限收3500羽正式参赛鸽,(交鸽时每羽先收50元饲养费)交三羽正式参赛鸽可交一羽预备鸽。100公里训放后10日内交清剩余参赛费。后期归巢鸽公棚及时通知鸽主补交参赛费。2009年2月上旬由中国石油信鸽协会,委派裁判进行清棚扫描,届时请广大鸽友到场监督。
    2、外地鸽友可将参赛费直接汇入以下帐户(手续费自理)
    中国建设银行:6227000153330021288  户名:张胜利
    中国农业银行:6228481730435337713  户名:张胜利
    汇款后请将汇款凭证注明:参赛鸽主姓名、地址、电话,然后传真至石油利翔公棚以便查询。
    传真电话:0317-2371777
    3、交鸽时间:2008年6月1日开始(节假日不休息)。限收3500羽正式鸽收够后结止。
    4、外地鸽友可与公棚提前联系交鸽方式,公棚负责接收、接站。运输费由鸽主自理。参赛费直接汇入指定账号,汇款后将汇款单传真至本公棚。
    5、收鸽地点:任丘市西环保定路口西行2公里路北(利翔公棚)。
    电话:0317-2375555
    手机:13703171108  13703174499  13832762600
    6、竞赛时间:
    第一关:2009年3月22日              180公里(±5%)
    第二关:2009年4月1日               280公里(±5%)
    第三关(决赛):2009年4月12日    480公里(±5%)

三、竞赛办法:
    1、严格执行中国信鸽协会颁发的《信鸽竞翔规则与裁判法》和《信鸽公棚规则》及本规程。
    2、各项比赛裁判员由石油信鸽协会指派,负责查棚,各项比赛,集鸽,审定成绩均以电子扫描为准,如发生故障,以现场裁判裁定为准。
    3、决赛有效期为:第一羽赛鸽归巢后至次日日落结束。报到期内归巢鸽获奖名次未报满或无归巢鸽,剩余奖金由上笼鸽均分(团体奖除外)。
    4、如遇不可抗力,比赛不能如期举行,全部奖金由存棚鸽均分。
    5、参赛鸽在清棚前发生病亡、游棚、丢失,本公棚将及时通知鸽友补交。如不补交本公棚不负责赔偿,清棚后发生病亡、丢失,按自然淘汰处理。

四、奖金分配及录取名次:
    1、第一关:录取前100名,前十名奖杯
    冠军4000元  亚军3000元  季军2000元  4-100名各1000元
       第二关:录取前100名,前十名奖杯
    冠军5000元  亚军4000元  季军3000元  4-100名1000元
       第三关(决赛)录取前400名,前10名奖杯
    冠军6万  亚军3万  季军2万  4-50名各1万
    51-100名各5000元   101-400名各3000元
    2、团体赛录取前20名(从决赛站获奖鸽中产生),前10名奖杯
    第一名3万  第二名2万  第三名1万  四至十名各5000元
    十一至二十名各4000元
    三关综合鸽王录取前10名各发精致奖杯一尊。成绩以三关分速相加,高者为胜(须是第三关获奖鸽方有资格参加鸽王评比)。
    3、团体赛交10至12羽为一团体,允许一户多组,如同一名下交多羽者,可分为A、B、C组,各组赛鸽必须在交鸽时办理好分组手续,以确保公正,团体赛名次计算方法:决赛站前400名内归巢鸽羽数多者为胜,(2羽以上含2羽才有资格参加团体评比),如羽数相同以第一羽获奖鸽名次在前者为胜。

五、获奖鸽、归巢鸽归属及办法:
    1、2009年决赛后颁奖拍卖会(地点、时间另行通知),第一关、第二关、第三关获奖鸽及三关鸽王进行拍卖,拍卖收入60%归鸽主,40%归公棚,参加拍卖的获奖鸽由鸽主提供血统书,未拍出的获奖鸽,由鸽主交拍卖底价40%领回。
    2、未获奖归巢鸽50元/羽,决赛后10日内,凭参赛卡领回,过期不领者,公棚有权自行处理。
    3、获奖鸽奖金和拍卖所得的相关税项,由获奖鸽鸽主自理。

六、其他事项:
    1、未交参赛费的赛鸽,本公棚视鸽主自动放弃,公棚有权做任何处理,参赛鸽一经转让,比赛奖金、拍卖所得全部归新鸽主所有。未交参赛费的一律不予上笼参赛。
    2、欢迎鸽友在查棚、比赛集鸽、登检、入笼、放飞时监督,比赛前不少于10-15次训放,并及时在网上公布。
    3、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利翔公棚所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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