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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天鹿公棚第七届500公里竞赛规程

时间:2008-03-25  来源:  作者:张家口天鹿信鸽养殖有限公司   发布人: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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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天鹿公棚第七届500公里竞赛规程

     打造品牌  做好公棚           

每羽380元总奖金105.5万元 共475个获奖机会

主办单位:张家口天鹿信鸽养殖有限公司

监管单位:河北省信鸽协会   张家口市信鸽协会

一、        参赛条件

1.      承认本规程的国内外信鸽爱好者、职业鸽舍、赛鸽俱乐部各大公棚均可参赛。

2.      国内参赛鸽必须佩戴中国信鸽协会统一发行的 2008年全国信鸽统一足环一枚。

3.      参赛鸽必须是30天—40天的健康雏鸽,凡所在地区有疫情均不接收,本公棚统一注射疫苗,如鸽主自行防疫的,请在交鸽时说明。

二、        参赛费用、交鸽时间

1.      每羽参赛鸽参赛费280元,饲养费100元,交鸽时交清参赛费和饲养费。境外参赛鸽检疫、报关、运费自理。

2.      集鸽结束后,7月31日前在市鸽会派裁判员及鸽友代表监督下进行逐羽扫描,查棚结束后,未交清参赛费的鸽友于10日内一律交清。注:(参赛鸽如在规定时间内未交清参赛费,将视为本鸽主自动放弃参赛鸽所有权,本公棚将上网公布并出售,出售鸽所获奖金及拍卖所得归新鸽主,原鸽主不再主张任何权利)。

3.      交鸽时间:2008年3月20日至2008年6月20日。(节假日不休息)

4.      交鸽地点:天鹿公棚(张家口市怀来县沙城)沙城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有车接送。凡交鸽10羽以上者,公棚可上门收取。

公棚电话:0313—2901038   移动电话:13171648500  13630870718公棚银行卡:中国农业银行 622848 174021 812 0814  户名 郭跃霞

5.      本次比赛限收3800羽,以市鸽会查棚清单为准,超过3800羽,超出部分的参赛费(每羽280元)作为预赛奖金,从预赛第61名起,每羽发放奖金280元,发完为止。

6.      为公平、公正,凡本公棚工作人员一律不准参赛,本次比赛无论集鸽多少奖金照发,集鸽时将奖金存入市鸽会指定银行,由张家口市信鸽协会监管。

7.      为保证比赛公平、公正、公开,本公棚在比赛时欢迎鸽主前往司放地及报到地进行监督。

8.      自鸽主将幼鸽交到本公棚后,本规程即为双方生效合同,双方均按本规程执行。

9. 收鸽时,天鹿公棚填写的参赛卡与本年度规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        比赛时间

1.      300公里预赛:2008年9月23日(农历八月二十四)地点:内蒙古白音格勒

2.      500公里决赛:2008年10月2日(农历九月初四)地点:内蒙古阿尔善油田

如遇天气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的事由发生,本公棚将对比赛时间进行调整,并通知鸽主。

四、        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以人民币计算)

1.      预赛录取前60名。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

第一名6000元   第二名 4000 元   第三名2000元   第四至十名各1000元    第十一名至六十名各 500元。        共计:4.4万元     。

2.      决赛:录取前400名。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前400名各发奖状一张。

冠军80000元,亚军40000元,季军20000元,第四名至第十名10000元, 11— 20名各6000,21名—30名各5000元,31—50名各3000元,51名—200名各2000元,201—300名各1500元,301-400名各1000元。共计:93万元

3:鸽王奖:以预赛,决赛两关名次相加前者为胜,如名次相同则以决赛名次高者为胜。第一名8000元,第二名5000元,第三名3000元,各发奖杯一樽。共计:1.6万元

4:团体赛:团体赛录取前12名。前12名各发奖杯一樽。

冠军 15000元,亚军 10000元,季军 8000元,第四名 6000元,第五名5000 元,第六名至第十二名各3000元。共计:6.5万元

团体参赛办法:(1)凡交鸽10羽以上(含10羽)12羽以下(含12羽一组,即具备团体赛资格。超过12羽可另分为A、B、C、D组,交鸽时由鸽主自行编组。集鸽结束后在网上发布分组情况,网上发布后,一律不得更改。团体资格以市鸽会查棚后公棚实际收费羽数为准。

(2)录取办法:在决赛获奖前400名范围内按每组获奖羽数多者为优胜,

如获奖羽数相同,以第一羽获奖鸽名次先后排列名次。

五、        获奖鸽归巢处理办法

1.      决赛次日上午9点举行获奖鸽发奖,会后拍卖。决赛前200名、鸽王前三名、预赛前三名及境外迟归鸽均全部参加拍卖。起拍价500元。(201名至400名获奖鸽由鸽主交100元人民币领回)

2.      拍卖收入的70%归鸽主,30%归本公棚。

3.      前200名未拍出的获奖鸽按起拍价的30%交费后由鸽主领回。未获奖鸽,由鸽主凭参赛卡及有效证件交50元人民币领回。拍卖会后次日15天内办理领取手续,注:(10月22日终止领鸽)鸽主不来领取参赛鸽,将视为本鸽主自动放弃参赛鸽所有权,本公棚有权做任何处理,鸽主不再主张任何权利。

4.      晚期归巢或拍卖领回后又飞回本公棚的赛鸽,我们将及时通知鸽主领回。

六、        参赛鸽意外损失办法

1.      2008年3月20日至6月20日期间本公棚有几次查棚,幼鸽飞、丢、伤亡、本公棚将及时通知鸽友补交。

2.      为强化赛鸽体质,收鸽结束后公棚将对信鸽进行强行家飞,丢失、伤亡的信鸽按自然淘汰处理,本公棚不负责赔偿。

3.      自市鸽会查棚后发生丢失、伤亡等情况按自然淘汰处理。

七、        其他说明:

1.      本赛鸽棚的比赛、训放将遵照中国信鸽协会最新制定的《信鸽竞赛规程与裁判法》执行。本公棚训放、比赛成绩严格按照鸽协指定的电子扫描自动计时钟为准。若电子计时系统出现故障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无法确定比赛成绩时,本次比赛取消,择日重新集鸽比赛。丢失的信鸽,按自然淘汰处理。

2.      决赛有效报到期为决赛次日18点整。

3.      在有效报到期内如没有归巢鸽,其全部奖金(不包括团体赛所设奖金及奖励的参赛卡),由参加决赛鸽均分,如归巢鸽报到名次未取满,所有归巢鸽按所取名次获奖,剩余奖金由有效报到期内获奖鸽均分。

4.      如涉及参赛奖金和拍卖获奖的所得收益的相关税项,均由参赛鸽主自理。

5.      如遇疫情及不可抗拒因素使比赛不能举行,公棚不做任何赔偿,公棚每羽赛鸽收取100元饲养管理费,剩余参赛费退还鸽主。

6.      本规程解释权属张家口市天鹿信鸽养殖有限公司,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张家口天鹿赛鸽公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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