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江门市康华赛鸽中心公棚大奖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江门市康华赛鸽中心
二、监管单位:广东省江门市信鸽协会 三、司放地点、时间和距离: 1、预赛:广东省电城、10月23日260公里。 2、决赛:广西区合浦、11月3日430公里。 (如遇恶劣天气和特殊情况,上报广东省信鸽协会,调整比赛时间。) 四、参赛办法: 1、信鸽爱好者,并承认本规程者均可参赛。 2、参赛鸽必须是30天内未出棚的健康鸽。必须佩带中鸽协2008年全国统一足环一枚。 3、广东省江门市康华赛鸽中心工作人员一律不准参加比赛。 4、参赛费每羽600元人民币, 饲管费每羽200元人民币。 5、2008年3月15日至5月15日为交鸽日期,交鸽时每羽预收饲管费200元人民币。三羽为一组,每组原则上送多一羽为预备鸽,共四羽。本公棚限收1500羽,额满即止。(清棚前预备鸽除外)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棠下镇罗江区九比塘内(金坑加油站侧直入200米) 联系电话: 13500288368 林先生 13828077880 吴先生 办公电话: 0750-3583818 0750-3583898 传真: 0750-3583818 汇款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江门分行 户名:陈 桦 帐号:3127019980120195615 卡号:6227 0031 2701 0006 212 五、竞赛方法: 1、执行中国信鸽协会审定的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及补充规定。 2、裁判员由广东省信鸽协会委派负责检查比赛场地,配套设施及比赛时的集鸽、运输、训放、监放、成绩审定等各项工作。 3、比赛使用中鸽协认可的电子扫描自动计时系统、自动显示排列名次,当众公布。如若计时系统出现故障或其它不可抗拒的因素,将采用中鸽协认可的数码计时器人工计时,比赛采用GPS仪器测距。 4、决赛有效期为开笼时间至第二天18:00时结束。 5、集鸽结束1个月内,比赛奖金总额将存入银行,由公棚及江门市信鸽协会共同监管。 6、参赛鸽交公棚后,将统一接种疫苗,已接种疫苗的幼鸽请在交鸽时注明。幼鸽在观察室不少于一周,无异常方可进入公棚饲养。 7、清棚后开始进行强化训练,为提高赛鸽飞行质素,每次训练前后都需要正常家飞训练,在训练期间飞失、伤残、病亡的赛鸽属自然淘汰,本公棚不负任何补偿责任。 预赛结束后至决赛前,为提高赛鸽飞行质素需要正常家飞训练,如若丢失、伤残、病亡的赛鸽视为自然淘汰。 六、奖励办法: 1、预赛;录取前20名,前3名发给奖杯各一座。奖金分别为: 冠军2000元、亚军1500元、季军1000元 4至20名各500元 2、决赛;录取前100名,前10名发给奖杯各一座。 冠军120000元、亚军50000元、季军30000元 4至10名各15000元,11至50名各10000元,51至100名各3800元 3、凡在有效期内归巢鸽,发给归巢证,有效期内无归巢鸽奖金由参加决赛鸽平分不设伯马奖,预赛或决赛,如仅有1羽归巢,只发给该项奖金,余下名额奖金由参加预赛或决赛平分。获奖鸽未达到录取名额,余下部份名额的奖金由获奖鸽平分。 七、归巢鸽的拍卖及归属: 1、拍卖会在颁奖大会上同时进行,获奖鸽1-100名均进行统一展览和拍卖,拍卖所得鸽主占60%,赛鸽中心占30%,拍卖会费用占10%,晚期归巢鸽由鸽主交50元后领回。(参赛鸽主一律要凭参赛卡领奖、领鸽) 2、比赛结束后20天,晚期归巢鸽若鸽主不来领取则由公棚处理,不再另行通知。 3、当日归巢鸽不足5%不予拍卖,顺延第二天,特别情况除外。 4、清棚后至比赛结束前,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国家指令)或自然灾害,所导致比赛不能进行时,鸽主可领回在棚参赛鸽及退还参赛费。 八、其他说明: 1、训放前由省、市信鸽协会派员清棚。清棚前如有游棚、病亡的赛鸽,本公棚将及时通知鸽主补回,未能补送者清棚后退还参赛费、饲管费。 2、清棚时间:2008年7月15日,清棚公布羽数,以电子扫描为准,凡在交鸽时还有部分参赛费未交的鸽友,请在清棚后20天内交清参赛费用。逾期不交,视为鸽主自动弃权,参赛鸽由公棚处理,饲管费不作退还。 3、清棚、训放、比赛情况,本中心将于互联网上公布,鸽主可电话查询,也可网上查阅。 查询电话:(0750)3583818 3583898 网址:www. kanghuasaige. 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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