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信鸽协会09秋季规程
枣庄市信鸽协会2009年秋季竞翔规程 一、主办单位:枣庄市体育总会 枣庄市信鸽协会 二、竞赛项目:
1、所有参赛鸽必须佩带市鸽会历年发放或认可的一枚全国统一足环。 2、所有幼鸽、成鸽参加全国幼鸽联赛及省体育大会赛的必须参加市赛;幼鸽参加省以上比赛的,必须同时参加全国幼鸽联赛及山东省体育大会赛。 3、参加市赛的交市鸽会竞翔报名单一份;参加全国幼鸽联赛及省体育大会赛分别交市鸽会竞翔报名单一式二份(复写),并在竞翔报名单左上角注明参赛项目。 4、10月25日苏州站比赛若苏州天气不适合放飞,则改为安庆司放。 三、训放比赛日程:
四、奖励办法: 1、参加省赛及国家赛获得奖励的,由省鸽协发奖。 2、枣庄市信鸽协会各站获奖名次奖金分配如下:
3、市赛各站均前三名发奖杯,四至十名发奖牌,其它有奖名次发奖状。 4、09年特比环比赛共售环356枚,应录取32个名次,按规程奖励如下:冠军:5000,亚军:3000,季军:2000,4-10名各1000,11-20名各800,21-30名各500;31-32名各260元。特比环比赛前十名发精致奖杯,11-30名发奖牌,其它名次发奖状。 五、其它事项: 1、2009年比赛报到电话为:6091222、7172722。 2、特比环鸽必须参加市赛,特比环赛成绩以市赛成绩统计,无须单独填写特比环赛报名单。
3、无论何种原因少交参赛费的,一律取消该场比赛所有获奖资格,参赛费不再退还。 4、市赛决赛站可以选择训放,决赛站参加训放的赛鸽单独装笼,不填报名单、不贴不干胶、不加盖暗章。 5、因各种不可抗力导致训放或比赛需要变更、终止或取消的,另行通知。 6、枣庄市信鸽协会会员对枣庄市信鸽协会竞翔制度及本竞翔规程有疑义的,请通过电话或网络质询。会员有权选择不参赛(训放),一经选择参赛(训放),便视为对枣庄市信鸽协会竞翔制度及本竞翔规程的认可,必须严格执行。 备注: 所有训放比赛均执行中鸽协《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02》及枣庄市信鸽协会竞翔制度。 本竞翔规程解释权属枣庄市信鸽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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