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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市信鸽协会财务制度的决定

时间:2009-08-23  来源:  作者:   发布人:zssg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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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市信鸽协会是群众性团体组织,其资金来源取之于全体会员所交纳的会费和其它合法收入。因此也必须用之于全体会员,正因为这样,要特别严格控制不必要的开支,尽量做到把有限的资金用到最必需的地方。为了加强资金管理,更好地开展各项活动、现特订立以下财务制度:
1、 市信鸽协会资金目前比较少,作为鸽协委员和广大会员应协助协会做好广开财源的工作。
2、 严格执行市信鸽协会有关财务规定:
① 信鸽协会业务等外出人员,每天补贴:普陀5元、岱山10元、嵊泗、宁波、杭州等地15元、省外20元。
② 信鸽司放人员补贴:七百公里230元、五百公里200元、三百公里150元、二百公里110元、一百公里以下60元。
③ 所有出差人员夜间住宿费报销在40元以内,(如遇特殊情况另作处理)省会议等除外。
④ 严格控制不必要的开支,首先从全体委员做起,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任何人的不合理要求。
⑤ 财务人员应督促有关人员及时报账,本身做到不拖延、不推托。
⑥ 资金采取存入银行、流动资金控制在一千元以内。
⑦ 做到帐目清楚,每年在年终会议上公布年度帐目。
⑧ 健全所销手续,一切开支费用的报销凭证,必须有当事人及会长或秘书长签名,才能报销,否则不准随便开支。
⑨ 财务人员在工作中遇特殊情况,必须经协会同意,按决定办理,未经同意,不准随便支出。
以上几点望全体委员和会员共同协助财务人员做好工作,以利于市信鸽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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